存在超载行为 三辆货运车被扣留
东亚讯(苏东旭助理王小林)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,18日是针对“三超一疲劳”全国集中整治第六次行动日。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春绕城大队的民警对大货车的超载行为,进行了突击查处,其中三辆因存在超载违法行为的货运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扣。
18日9时10分左右,在长春高速公路亚泰大街出口处,一辆大货车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。据民警介绍,在以往的检查中,这一出口处,大货车超载、超限的违法行为最为普遍。“这辆大货车核载质量是34吨,却拉了37吨。”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春绕城大队民警张嵬朝介绍,按照规定,超载未达定载重量10%,对司机处以200元罚款,记2分的处罚。
“现在运费价格偏低,都想多拉一吨、两吨挣个费用钱,才超了3吨多。”这辆大货车的司机解释说。当民警查看车辆时,却发现了更大的安全隐患,货车右侧的一个轮胎已经鼓起了大包,在这种情况下超载运行,极容易酿成事故。“这个轮胎的侧边缘子午线已经断裂了,在超载状态下,转弯或者遇到尖锐物体碰撞的时候非常容易爆胎,产生危险。”
10时许,一辆满载大米的大货车在通过收费站时,引起了交警的注意,这辆车的超载现象更为严重。这辆货车核载质量是30吨,经过测量计算,拉载了40.45吨,已经超过核载质量的30%以上。民警对其处以两千元罚款,记3分的处罚。
截至18日12时,长春绕城交警大队共查验各类货运机动车40余台,其中扣留并查处存在超载违法行为的货运机动车3台;查处其他简易程序违法行为13起,查处窜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1起,检查登记客运车辆23台,宣传教育过往交通参与者100余人次。